文艳律师亲办案例
雇工在建房中受伤雇主是否承担责任
来源:文艳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2-04
浏览量:830

案情:

原告杨某受雇于蒋某家建房,约定工钱150元一天(包吃中餐)。在建房过程中,由于安全措施不够,房屋年久失修,杨某从二楼楼顶一县悬空,坠落至一楼地板,当即血流如注,蒋某夫妻急忙将杨某送到医院治疗。花费医疗费5万元,出院经法医鉴定九级伤残。蒋某预支了4万元医疗费便不再管杨某,杨某家属经常去蒋某家吵闹,当地司法所经多次调解未果。后杨某诉至法院,要求蒋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3万多元。

律师说法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,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……。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……”。本案中,蒋某雇佣杨某做工,致使杨某受伤。蒋某理应赔偿杨某的各项损失,但鉴定杨某在做工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应适当减轻蒋某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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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艳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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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.芙蓉盛世H栋12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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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文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9*********8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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