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艳律师亲办案例
隐名股东的财产能否被执行
来源:文艳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1-22
浏览量:690

案情:

张某欠李某200万元的债务,经过诉讼,法院判决由张某限期还款,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张某未按规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,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李某认为张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,要求法院执行张某在该公司的股份。工商登记资料上显示,张某的儿子是该公司的股东,占有40%的股份。出资时的资金400万元是从张某儿子的账户上转的款,但当时张某的儿子刚参加工作两年,且张某也经常参与该公司的管理实务,故李某认为张某是该公司的隐名股东,要求法院执行张某在该公司的股份。

律师说法:

是否是公司股东,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,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,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,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,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,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。本案中,无论张某儿子的注册资金是不是张某出资的,也不管张某是不是真正的股东(即隐名股东),只要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上没有张某的名字,张某在法律上就不是公司的股东,执行其在公司的股份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张某出资成立的公司,也必须通过诉讼先确认张某在该公司有股份,是真正的股东,如果没有经过确权诉讼,就直接执行其股权,那么执行程序就直接替代了审判程序,属于以执代审,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程序。因此,隐名股东的股份不能直接执行。

以上内容由文艳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文艳律师咨询。
文艳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44好评数7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.芙蓉盛世H栋12F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文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9*********80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湖南-长沙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.芙蓉盛世H栋12F